校内各院、系、部、处、室、馆、中心,后勤集团:
根据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和市语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教语〔2007〕9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方案,现将我校第十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9月9日-9月15日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巩固我校通过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审的成果,积极引导师生员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宣传主题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推普周期间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都要紧扣主题,结合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强化推普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载体功能,为建设礼仪校园、文明校园、知识校园和魅力校园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1、 各单位(部门)须将推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常规管理,要以推普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制定本届推普工作计划和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并实施。
2、 各单位(部门)办公室上班期间必须讲普通话,全体师生员工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会议室和图书馆等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讲普通话。校语委办将采取多种方式巡回检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3、 各单位(部门)在推普活动期间应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员工集体学习2007年5月印发的《重庆三峡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宣传手册》,熟悉语言文字法规政策,了解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动态,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规范水平。
4、 语委办在校园内悬挂推普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设立推普监督岗,督查全校普通话的使用。
5、 宣传部利用校园网和广播站等宣传讲解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和知识,营造推广普通话宣传的良好氛围。
6、 团委、学生处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利用主题班会和各项学生活动,做好推普周活动的学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每个班级开展以普通话为主题的集体活动,积极学习《重庆三峡学院语言文字规范宣传手册》。推普活动期间内每位推普员应佩戴推普证,做好本班级的推普动员、宣传和督查工作。
7、 团委、学生处组织两个院(系)开展宣传活动,如用语用字社会调查、宣传咨询活动、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朗读活动、教师基本功比赛、漫画设计大赛及举办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讲座等,最好能结合“以城带乡、深入农村” 的语言文字工作主题,在周边街道社区开展有特色的推普活动,以带动周边地区和农村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语委办将专栏宣传特色活动并上报市语委办。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实效,并将活动总结等材料于9月24日前交学校语委办(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重庆三峡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三峡学院宣传部
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
重庆三峡学院学生处
重庆三峡学院团委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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