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2005年9月第3周(9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作为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之一,推普周活动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社会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重庆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渝教语[2005]6号《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重庆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努力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 宣传主题:“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各部门要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使全校师生员工意识到推广普通话,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素质、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服务。
三、 组织保障:为组织好本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切实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特成立了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谭明术,副组长:查中伟、刘平清,组成成员为学校语委办同志、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 推普周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
1、 学校将在教学楼旁和校园主干道上悬挂推广普通话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并与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一起,采取在校园网、广播站等多种宣传方式在校园内营造推广普通话宣传的氛围,掀起“爱讲普通话、讲好普通话”的热潮。
2、 各部门要保障推广周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要认真组织学生和教职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重庆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资料来源:重庆市语言文字网:http://www.cqjw.gov.cn/col2/,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
3、 各部门要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结合所在部门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推普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如调查调研、座谈会、研讨会、文艺演出、(有奖)知识竞赛、辩论赛、普通话朗诵大赛、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讲座、普通话培训测试问题咨询等活动等等,在校园内掀起“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热潮。
4、 广大师生员工应有意识地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必须讲普通话,党员更要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巡回督察教师上课、学生讲普通话情况。
5、 各部门将推普活动方案于2005年9月11日前交学校语委办,并于9月23日前将开展的活动总结等材料交学校语委办(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希望各部门作好第八届推普周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作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