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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教务处: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08〕29号)精神,为了做好2008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暨2009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各高校推荐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专家。
一、推荐要求
(一)评审专家必须是本校优势学科(注意专家的学科结构)、教学管理及教学一线等方面的专家,专家原则上是正高职称(高职院校可放宽至副高职称)。
(二)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三)办事公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各本科高校可推荐20名(以内)专家,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可推荐10名(以内)专家。
二、报送要求
各高校需填写“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08年7月7日(星期一)17:3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档报送至高教处。
联系人:龙军峰 莫堃
联系电话:023-63857512
传真:023-63612085
邮编:400020
E-mail:cqjwgjc@sohu.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鹅石堡山26号
附件:1. 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
2. 第三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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