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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加速推进考试改革,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新的人才质量观的构建和良好学风的形成,各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选择有关课程进行考核方法改革试验,积极探索课程考核的新模式。
一、基本原则
1、注重测试和培养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鼓励增加口试、答辩等形式,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及临场发挥水平。
3、鼓励尝试成果性考核,如综合文献调研报告、设计项目训练、作品、论文等,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查阅资料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鼓励多种考核形式相结合,鼓励题型创新,突破教材内容,加大主观题目的比例。
二、基本要求
各教学单位可依照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从院(系)自行组织的考核课程中,至少每个专业选择1门课程进行改革试点。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三峡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分管领导审批后于5月30日前报教务处考试办公室。
对已经批准进行考核改革的课程,由各院(系)做好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考核结束后,请及时地将相关总结材料送教务处备份存档。
教务处
2008年5月22日
附件表格下载 重庆三峡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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