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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学院教〔2008〕51号
为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凝炼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教高〔2007〕1号、教高司函〔2007〕138号等文件精神,经2008年3月4日第1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基本思路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它不仅涉及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还涉及教学方式、实践教学、教学队伍、管理机制等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使改革与创新最终落实到人才培养的质量上。“办出专业特色,提高育人质量”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的根本目的。
1、优化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首先应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结合“3T”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制管理,制定创新性的培养方案,并构建与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相符合的课程体系;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实践教学。切实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原则上要求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学分)应至少达到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应少于总学时(学分)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时(学分)的25%。同时,积极推进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模式与机制的实践,切实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3、加强课程建设。开展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的课程建设,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要以系列课程建设为突破口,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要以建设优质课程为重点,深化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4、加强队伍建设。教学队伍是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鼓励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生产实践,努力培养 “双师型”教师,构建与实现改革目标相适应的师资队伍。
5、制度创新,适应创新模式。各院(系)要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逐渐形成既规范又有利于改革持续深入的管理模式。
6、改进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立师生、社会共同参与的专业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管理,改进课程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实践教学评估、领导和教师同行听课与评议、学生信息反馈、教学督导等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制度,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以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计财处、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各教学院(系)成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及运行监控工作,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条件
1、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
2、培养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对本领域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或跨院(系)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学科负责人、院(系)领导担任。
(二)评审与立项
1、调研论证。各院(系)应深入研究,结合专业发展现状,广泛开展实践环节、师资队伍、教学设备等基础条件保障及人才需求情况、未来市场预测、相关行业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等方面的调研与论证,进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院(系)申报。各院(系)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基本要求组织申报,填写《重庆三峡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3、学校评审。本项目采取初评、专家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阶段,将组织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
4、批准立项。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立项实施,
(三)运行监控
项目运行必须建立专业网站,并根据项目运行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内容,保证资源共享。项目运行主要采取年度检查和结题评审两种形式。
1、年度检查。各项目根据年度建设目标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自查总结。年度评审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3种。年度检查不合格或限期整改一次后仍不合格项目,学校立即取消建设资格,停止经费资助,并暂停参与下一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遴选。
2、结题评审。建设周期结束,项目组撰写结题报告,完善网站内容,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结题书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结题评审。结题评审以改革创新工作实际的深度、广度、效果、形成的特色等为主要标准,参照项目总体目标及年度检查情况逐项予以评审。结题评审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种。
(四)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项目运行专项经费,社会科学类20万元、自然科学类30万元。项目论证时,要对经费认真预算,经领导小组评审论证后原则上可按预算进行,两年左右时间作一次调整。经费专款专用,采取教务处统筹管理,项目组报销使用的办法。
四、其他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本项目每4年组织一次评审立项工作,每次遴选2-3项,项目实施周期为4年。
3、在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级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评选。
4、本意见自2008年开始实施(试行),未尽事宜,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三峡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